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

学分证明
(2021年度)

根据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《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》和《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》(国药监人〔2021〕36号)的有关要求,执业药师应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。
孙倩(资格证书号201810026320003911)参加了2021年度公需科目学习,累计30学时(1350分钟),经考核合格,授予继续教育学分1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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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需科目
2024年5月19日